发布日期:2021-09-26 浏览次数:
西南医科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威廉希尔官网: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标GB/T 9704—2012)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结合威廉希尔官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党政及各部门(单位)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公文是学校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 公文处理的主要任务是:公文的起草、报批、签发、制发、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 威廉希尔官网:涉及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等11种。
第七条 学校公文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标GB/T9704—2012)规定,对公文通用的纸张、排版和印制装订、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格式化操作,其它文稿材料一并参照执行。标点符号使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对于未按照公文格式排版的文件,党政办公室将不予受理并退回。
第二章 发文管理
第八条 学校发文分为校级发文和部门发文两大类。校级发文的机关标志为“中共西南医科大学委员会文件”“西南医科大学文件”,机关代字为“西南医大委”“西南医大校”,落款为“中共西南医科大学委员会”“西南医科大学”。
部门发文的机关标志为“中共西南医科大学委员会或西南医科大学+部门名称+文件”,机关代字为“西南医大委或西南医大+部门简称”,落款为部门全称。具体发文机关代字见附件1。
第九条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拟稿部门对发文的内容、格式负全责,党政办公室对文字排版等发文格式进行复核。
校级发文程序为:主办部门(单位)拟稿,OA填写《西南医科大学发文稿纸》,主办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内容及格式,必要时请相关部门(单位)会签,党政办公室复核发文格式,分管校领导对文件内容严格把关并审核签字,党委书记或校长签发,党政办公室印制、分发并归档。
部门发文程序为:主办部门(单位)拟稿,OA填写《西南医科大学发文稿纸》,主办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内容及格式,必要时请相关部门(单位)会签,党政办公室复核发文格式,分管校领导对文件内容严格把关并审核签字,主办单位印制、分发并归档。
第十条 中共西南医科大学委员会、西南医科大学可直接对外行文。纪委、工会、共青团、三所附属医院、资产经营公司等可根据隶属关系向省市业务主管单位行文。其他部门(单位)不得直接对外行文。学校各职能部门可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向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行文通报情况、安排专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文制发应确有必要,讲求实效。
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公文;学校内部的一般性通知,如会议通知、培训通知、常规工作通知等,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公告通知栏、内部通讯手段通知,一般不以文件形式印发;对于上级发布的文件,如未结合自身实际以公文形式提出贯彻落实措施的,不再印发正式公文或以学校名义转发;能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印发以及已开会做出明确部署的事项,不以文件形式印发。
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坚持“短实新”文风,不搞“穿靴戴帽”,减少有关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努力做到篇幅简短、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一般文件内容不超过3000字,内容涉及范围广、事项多的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
严格控制发文规格。能以普通函件发文的,不用正式文件;“三重一大”事项方可以学校名义行文;可以党政办公室名义行文的,不以学校名义行文;属部门(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如常规性、年度性的工作安排、工作要点、各种节日和纪念日活动安排以及贯彻上级相关部门文件、会议精神的意见等,可以部门(单位)发文或联合发文的,不以学校名义发文;内容相近的多个文件,如各种处分类文件、表彰类文件、批复类文件、干部任免文件等,合并为一个文件行文;各议事协调机构如因人事工作变动、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不得突击发文。各部门(单位)所拟文稿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在本部门(单位)和会签部门(单位)的运转时间,应提前2个工作日报送党政办公室审核、印制公文。从严控制以会议名义突击印发公文,会议确需发文,会议承办部门(单位)应提前草拟公文,向学校党委或行政请示审核后,方可印制,防止文稿“带病”上会。
第三章 请示(报告)处理
第十二条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报告)紧急程度分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分别于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内办结。提请部门(单位)要在请示(报告)呈批单上注明紧急程度,否则一律按平急处理。
属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确需学校解决的问题,职能部门要事先提出拟办意见后向学校请示。请示事项涉及校内其他部门(单位)职权范围、工作职责时,应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会签请示后上报学校。
除学校党政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二级单位名义直接向学校党政领导报送请示,不得以二级单位负责人的个人名义直接向学校党政报送请示。
第十三条 涉及对外报送数据的请示(报告)须经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审核后,再提请学校审定。
第十四条 制定、修订制度类的请示须按照《西南医科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起草,经发展规划处审核后,再提请学校审定。
第十五条 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请示(报告)须附《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具体要求参见《西南医科大学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合同(协议)类的请示(报告)须经党政办公室和学校法律顾问进行法治审核后,再提交学校审定。
第十七条 各部门(单位)要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前瞻性,给学校党委、行政留出足够的决策时间。需要通过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的事项,须于每周四下午6点前提交请示(报告)。每周五下午,党政办公室根据校领导批示意见,梳理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题,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审定。每周上会议题拟定后,原则不再临时增加。确有特殊紧急情况,需临时增加议题的,提请部门(单位)须说明原因,并征得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凡无故临时增加议题的,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党建与行政管理扣分范畴。
第十八条 校级层面的请示(报告)处理流程:提请部门(单位)起草请示(报告),OA填写《西南医科大学请示(报告)呈批单》,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提交相关部门(单位)会签。会签达成一致意见后,请示(报告)提交学校党政办公室审核、签署拟办意见,呈(相关)校领导签批。校领导签批完毕后,党政办公室按照批示意见印发、归档。各部门(单位)层面的请示(报告)处理参照执行。
第四章 来文处理
第十九条 党政办公室负责各级校外公文签收、处理。校外来文处理的主要程序是:OA填写《西南医科大学文件办理单》,党政办公室签署拟办意见,呈(相关)校领导签批,按照批示意见进行公文流转、传阅及归档。各部门(单位)外来文件处理参照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部门(单位)应当推行使用电子公文,除因特殊要求使用纸质外,应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处理公文。电子公文运转程序和审核责任与纸质公文相同。
第二十一条 外事方面的公文,依照外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涉密公文依照学校保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西南医科大学
公文处理办法》(西南医大委办〔2017〕4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各二级院系、科研院所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常用公文机关标志、机关代字及说明
2.学校公文格式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