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经口腔医学院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临床技能学习、培训是每位研究生必须的培养环节。为此,口腔医学院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每位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或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临床技能训练,具体由教研室、导师或指导教师进行安排。同时,为鼓励研究生全身心投入科学研究和临床实践学习,更好地完成学业,结合医院实际,经医院研究从口腔医院自有经费中专门拨付经费作为研究生临床科研津贴,经考核后发放。硕士研究生教育是全日制学历教育,非工作经历,研究生进行临床实践是医学生培养、学习的一种必要形式,医院发放的研究生临床科研津贴是一种为适当减轻同学们生活压力而发放的关怀性补助,国家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发放与否、发放多少是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由医院从自有经费中另行发放,非财政拨款,不是工资。对于国家发放的奖助学金、各种社会类奖学金等,只要符合申报、发放条件,口腔医学院均按规定发放。
二、与临床专业不同,口腔专业的研究生临床能力训练主要为门诊性质,在老师指导下进行,导师或指导教师在整个临床带教、诊疗过程起很重要的主导作用。总体来说,门诊性质的口腔医疗工作在工作量、工作强度、风险承担上较临床专业更低。
三、口腔医院原有研究生临床科研津贴标准为:理论课程脱产学习期间100元/月,暂未考取执业资格证550元/月,考取执业资格并注册在口腔医院650元/月,学术学位研究生发放一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发放33个月。2018年底,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执业行为,在综合考虑口腔专业与临床专业不同之处以及口腔医院实际情况后,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研究生临床科研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在研究生二年级考取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证后,临床科研津贴由650元/月上调为1000元/月,且所有研究生发放时间段均延长到毕业,较大提高了研究生待遇。该标准已从2019年1月起开始执行。
四、每个专业都有其自身的特点,每个医院也有不同的情况。口腔医学院现有研究生临床科研津贴标准是在综合考虑专业特点、医院实际情况下所做出的决定。
感谢你的来信!